宁波财经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及入围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22 10:19:21 阅读量: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财经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已经完成“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专业计划5倍及同分带入的原则,确定2019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总分为110分,其中面试成绩100分,素质特长分10分)和入围考生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名单及素质特长生名单公示。个人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本公示至5月7日16:3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传真:0574-88052238;纪委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本公示至5月7日16:30止,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传真:0574-88052238;纪委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宁波财经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温馨提示:
1.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1×40%+高考总分÷7.5×50%,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 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3.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1.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1×40%+高考总分÷7.5×50%,若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 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3.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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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公众号:sanweiyiti_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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