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生名单
发布时间:2020-06-15 17:14:50 阅读量: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宁波财经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对188名考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有57名考生符合素质特长条件,特予以公示。以下考生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时,需在考试当天验证奖状、证书原件,未经验证的考生取消素质特长生资格。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 17:00
公示期间,如有政策疑问或释义,请咨询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8052238,0574-88052239。
举报投诉,请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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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财经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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