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初审结果公告及缴费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20 10:00:23    阅读量: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感谢您对我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折算标准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满分为100分。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技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中2-3门学考科目的,则取其最高等级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共303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来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报考进程栏目中打印测试通知单。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http://swyt.ndky.edu.cn/apply/main.jsp

公示时间:6月16日-6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政策疑问或释义,请咨询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7600018。

 
初审查询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请登录三位一体系统
http://swyt.ndky.edu.cn/apply/main.jsp

 
缴费指南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报考费概不退还。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

我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为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6月16日10:00-6月29日15:00。缴费流程
如下:

1、扫描缴费二维码(微信、支付宝扫一扫都可以)


2、输入考生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点击查询缴费


4、显示缴费信息


5、点击缴费


6、支付成功(微信扫码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扫码用支付宝支付)


温馨提示:缴费成功用再扫码会显示该学生费用已缴清



咨询微信:swyt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