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3 13:24:00 阅读量: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嘉兴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最终确定普通类193名、师范类500名考生入围。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考生可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公示时间至2021年4月30日16:00止。联系电话:0573-83640000;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公示时间至2021年4月30日16:00止。联系电话:0573-83640000;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与录取温馨提示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加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别之间不予兼报,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不受学校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限制);
二、录取规则
实行分测试类别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在同一测试类别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未按测试类别填报、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附件:嘉兴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