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9 15:25:57    阅读量: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南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我校对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了面试考核。按照录取原则,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控制线如下表:

 

1.2

 

 

线

备注

 

A

 

67

80.4

80

702

702同分5人,合格3人。取面试成绩高者3人合格。

 

B

 

68

81.6

81

697

 

697同分10人,合格5人。
先取面试分高者4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2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C

 

67

80.4

80

696

696同分6人,合格1人。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

 

D

 

65

78

78

689

 

689同分13人,合格8人。
先取面试成绩高者6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4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2人合格。

 

 

E

 

31

37.2

37

696

 

696同分7人,合格3人。
先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3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2人合格。

 

 

F

 

28

33.6

33

692

692同分8人,合格3人。取面试成绩高者3人合格。

 

G

 

65

78

78

668

668同分5人,合格3人。取面试成绩高者3人合格。

 

H

 

31

37.2

37

680

_

 

I

 

15

18

18

679

679同分2人,合格1人。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

 

A

 

26

31.2

31

690

690同分2人,合格1人。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

 

B

 

31

37.2

37

685

685同分9人,合格2人。取面试成绩高者2人合格。

 

C

 

6

7.2

7

686

686同分2人,合格1人。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

合计

500

600

597

_
_

 

    拟录取资格确定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外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录取原则: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外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

    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88879252(不接受招生咨询)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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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中南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