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3 09:53:49    阅读量:

      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共1851人通过书面材料评审,获得来我校参加面试的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计划招生30人,入围面试的考生共计190人。

符合非特长类(1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690人,超过计划数的5倍。经过专家书面评审,按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100分]×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下同)从高到低确定147名(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入围面试,分数线为86.5分。

符合特长类(2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43人。



小学教育专业

计划招生50人,入围面试的考生共计321人。

符合非特长类(1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1464人,超过计划数的5倍。经过专家书面评审,按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44名(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入围面试,分数线为87.1分。

符合特长类(2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77人。



学前教育专业

计划招生70人,入围面试的考生共计396人。

符合非特长类(1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1239人,超过计划数的5倍。经过专家书面评审,按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344名(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入围面试,分数线为75.9分。

符合特长类(2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52人。



特殊教育专业

计划招生30人,入围面试的考生共计172人。

符合非特长类(1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706人,超过计划数的5倍。经过专家书面评审,按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50名(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入围面试,分数线为66.9分。

符合特长类(2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22人。



汉语言文学专业

计划招生40人,入围面试的考生共计365人。

符合非特长类(1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1133人,超过计划数的5倍。经过专家书面评审,按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96名(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入围面试,分数线为88.7分。

符合特长类(2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169人。



英语专业

计划招生26人,入围面试的考生共计193人。

符合非特长类(1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613人,超过计划数的5倍。经过专家书面评审,按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29名(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入围面试,分数线为90.3分。

符合特长类(2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64人。



生物科学专业

计划招生30人,入围面试的考生共计214人。

符合非特长类(1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823人,超过计划数的5倍。经过专家书面评审,按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50名(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入围面试,分数线为89.6分。

符合特长类(2类)考生报名条件的人数为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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