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及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18-04-21 09:09:26    阅读量: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大红鹰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已经完成“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专业计划5倍及同分带入的原则,确定2018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总分为110分,其中面试成绩100分,素质特长分10分)和入围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入围名单及素质特长生名单公示。
      本公示至5月4日16:30止,共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4-88052238,88052239;传真:0574-88052238;纪委监督电话: 0574-88044810。

宁波大红鹰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分数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计算公式如下:录取综合分=学考成绩×1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1.1×40%+高考成绩(艺术类为美术综合分)÷7.5×50%,学考成绩折算标准:A=12分,B=8分,C=4分,D=2分,学考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未到招生计划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温馨提示
1、各专业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确定考生最终志愿填报情况,因此我校不提供综合测试个人排名情况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统一选拔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和艺术类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普通类、艺术类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入围名单、素质特长生名单
详情点击
 

欢迎2018年考生及家长扫码咨询,了解三位一体面试更多内容
咨询微信:swytms
三位一体公众号:sanweiyiti_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