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招生关于邮寄报考书面材料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9-03-06 14:21:15    阅读量:

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网上报名即将结束(3月10日下午16点截止),根据“浙江海洋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五章第十一条的规定“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除完成网上报名外,申请人须讲书面材料在2018年3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往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办)(务必用EMS特快专递邮寄),同时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中填写EMS单号(报名系统中的第6步,输入邮寄单信息)。

学校收到书面材料后会在报名系统中更新为书面材料已收到(报名系统中的第7步,校方是否收到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邮寄书面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学校根据考生邮寄到的书面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书面材料为: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必备项);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备项);

3.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专项条件需符合章程 “第十三条中所规定的专项条件”之一。(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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