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04 10:50:23 阅读量:
各位考生: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已确定。各报考类别入围情况如下:
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swyt.zucc.edu.cn查询成绩及排名
公示时间:4月4日——4月14日。
招办电话:0571-88018551,监督电话:0571-88285768。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已确定。各报考类别入围情况如下:
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swyt.zucc.edu.cn查询成绩及排名
公示时间:4月4日——4月14日。
招办电话:0571-88018551,监督电话:0571-88285768。
入围考生后续流程提醒:
一、志愿填报
填报类别:普通类提前
填报时间:6月下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日期为准)
温馨提醒:
1.入围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为入围的相应报考类别中所包含的专业(类),且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3.填报英语、商务英语、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填报类别:普通类提前
填报时间:6月下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日期为准)
温馨提醒:
1.入围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为入围的相应报考类别中所包含的专业(类),且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3.填报英语、商务英语、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二、投档录取
录取时间:7月中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日期为准)
投档办法:
学院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该考生入围报考类别中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到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被录取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高中学考成绩折算: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录取时间:7月中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日期为准)
投档办法:
学院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该考生入围报考类别中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到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被录取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高中学考成绩折算: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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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微信:swytms
三位一体公众号:sanweiyiti_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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